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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駁回!羈押趙藤雄 律師抗告碰壁

記者 趙國涵 張立陵 吳居諴 / 攝影 王興堂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6/03 07:4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之前才以5百萬交保,但不到24小時,再次被裁定羈押禁見,而且不得再抗告,高院凌晨發布新聞稿表示,趙藤雄和魏春雄犯罪嫌疑重大,而且足以認定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串供之虞,因此裁定兩人羈押禁見,強調這是為了保全程序之「最後手段」,符合比例和必要性原則。

記者:「請問是真的有送錢嗎?」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偵查不公開。」

5百萬換取的自由還不到24小時,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再度被叫回法院,只是沒想到這一趟風雲變色、局勢丕變,趙藤雄交保被撤銷,端午節凌晨遭收押禁見。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等下我會向法官報告。」記者:「會不會擔心被收押?情緒低落嗎?」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不會,不會,我想等下我會報告。」

原來檢方即時抗告,1日晚間,重開羈押庭,儘管趙藤雄、魏春雄當庭認罪行賄1千6百萬,但高院認為根本不只這個金額,更何況,遠雄董事長和開發部前副總經理魏春雄兩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動機和財力,因此裁定羈押禁見,高院強調,這是保全程序之「最後手段」,符合比例原則、必要性原則,最重要的,是因為趙藤雄之前交保後的動作,有湮滅證據的疑慮。

記者趙國涵:「31日星期六早上,趙藤雄5百萬交保,離開法院第一件事情不是回家,而是直奔公司召開主管會議,這場高層會議一路從董事長交保延續到下午4點半,疑似想湮滅證據,檢方發現,不只承辦科長手機通訊軟體的簡訊通通刪除了,隔天遠雄甚至還把數十箱帳冊送往桃園工廠進行銷毀。」

以為交保了,暫時脫身,遠雄從上到下涉嫌串供滅證,廉政署獲報攔截數十箱文件,物證多到得用3.5噸重的大貨車才載得完,就靠這項新事證,二度聲押趙藤雄。

北檢襄閱黃謀信:「承辦檢查官有發現一些滅證的事實,所以當庭補證了一些滅證的事實。」

趙藤雄辯稱,交保後返回公司,聯絡環保業者,是早就既定的行程,但時機敏感,趙藤雄一舉一動早被鎖定,國內建設公司龍頭卻涉嫌行賄,刑責最重7年,董座恐淪階下囚。

#趙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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