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實在太嚇人了,撞見的人還以為是開車棄屍,26日下午,苗栗一名婦人疑似開車要載酒醉的丈夫回家,就把先生橫放在後座,沒穿鞋子的腳還跨在敞開的車窗上,被人撞見拍了下來,幸好只是虛驚一場,不過將頭手伸出車外的行為,可能讓婦人挨罰,吃上罰單。
藍色轎車,右後方車窗敞開,兩隻腳光溜溜,沒穿鞋子,就這樣大剌剌跨放在車窗上,一動也不動,不知情的人看到了,恐怕還以為是屍體,這樣誇張的事,發生在苗栗,26日下午兩點,一名婦人駕駛自小客車,從苗栗市沿新川里,往後龍方向行駛,在經國路外環道,與後龍鎮交界處的紅綠燈口時,被拍下了這張照片。
雖然這輛違規轎車,可能是老婆載喝醉酒的丈夫返家,不過將頭手伸出車外,已經觸犯了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可是要吃上3千到9千元的大罰單。
苗栗縣府交通組組長張中:「後座乘客有可能沒有繫安全帶,那在一般道路,就會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處1500元的罰鍰,那如果在高快速道路的話,會處3千到6千的罰鍰。」
而像是這樣子的案例,層出不窮,尤其小朋友搭乘有天窗的車子,喜歡露出一顆頭,把上半身伸出天窗外,沿路吹風,不過先前就有小朋友因此發生意外,基隆一位父親開車進入車庫時,沒有注意孩子鑽出天窗,造成四歲男童顏面嚴重骨折,行車期間,把身體露出車廂外,非常危險,看風景的同時,可能樂極生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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