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越來越熱,高雄市教育局為了要降低學生溺斃的風險,發文給國中高中,如果學生被發現到危險海域戲水,就要記小過,創全國之先例,而學生和家長聽到這個新措施,大多是表示支持,認為這個辦法有嚇阻作用,對部分擔心受罰的學生來說,應該會有警惕作用!
家屬站在海邊痛哭失聲,孩子跑到危險海域游泳玩水卻溺斃,這樣的場景,每年都會發生,這個月12日,又有1名路竹高中的學生因此失去生命,高雄市教育局決定祭出鐵腕,發文給國中高中增訂校規,學生如果到危險水域戲水,就要記小過。
國中生:「蠻合理的,應該我覺得效果會蠻好的,學校保護學生的安全。」
記小過的方式,普遍受到民眾支持,雖然沒有清楚定義危險水域,和未經公告合格水域的範圍,但是民眾認為,對學生有一定的嚇阻作用。家長:「應該會嚇到小朋友吧,應該是有(效果),如果你問我有沒有嚇阻,應該是有。」
從100年到103年5月,高雄市各級學生溺斃,總共有6件13個人,這次高雄市首創危險區戲水就要記小過,其他縣市並沒有打算跟進,而台北市的做法,則是鼓勵學生們學會游泳,其他像是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和台南市,則是採用宣導的方式,天氣越來越熱,為了減少學生溺斃的風險,高雄市教育局用處罰來嚇阻,能不能真的降低意外發生的機率,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