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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盛和條款」?自住限3戶 超過課重稅

記者 楊茜雯 / 攝影 陳宥翔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5/15 13:1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政府打房,要對非自住宅加課重稅,但什麼才算「自住宅」呢?財政部最新定義出爐,個人加上直系血親總戶數上限是3戶,也就是擁有第4戶,不管有沒有出租或營業,房屋稅率都要加重最高到3.6%,算一算擁有第4戶的民眾,未來一年得多繳7千多元的稅,至少影響30萬戶,不過財政部規定自用宅上限3戶,剛好財政部長張盛和也擁有3戶房,被立委虧根本該不會是「張盛和條款」吧。

民眾:「房屋稅3600元。」

房屋稅繳了多少,趕緊記帳寫,未來再買房屋,稅就要加重,財政部對自住宅有了新定義,除了本人加上配偶,還能買房給父母和子女等直系血親,總共3戶,一定要有居住事實,房屋稅率可以維持最低1.2%,不過一旦擁有了第四戶,不管有沒有出租或營業,房屋稅率從1.5%,三等級跳到最高3.6%,財政部定義自用宅最多只能3戶,卻遭立委調侃,該不會是替部長量身打造?

立委薛凌vs.財政部長張盛和:「部長你有幾戶房屋啊,我有三戶,那這樣就課不到你了喔,我現在我,我住...是不是『張盛和條款』,不是、委員,我現在住的就課不到,因為我那個是舊房子。」

財政部長有三間房,因為是老公寓評定現值低於10萬,所以不用繳稅,但如果假設一對夫妻在台北市,擁有30坪數電梯華廈一共4戶,評定現值30萬,現在房屋稅只要1萬4千元,未來第四戶最高要課3.6%,等於一年給多繳7200元,投資客會怕嗎?

房仲業者張旭嵐:「每戶增加7千多元左右的稅,都還在他們(投資客)可承受範圍中,所以想透過這種方式,達到打房效果,可能整體來說,力道就偏小。」

根據財政部統計,目前全國有68萬戶擁有3屋,28萬戶有4房,粗估有30萬戶得多繳稅,不過真正的有錢的投資客,對於一年多幾千元房屋稅,或許不痛不癢,但擔心政府打房再出招,先停、看、聽,暫時縮手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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