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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已」!沒錢養妳 狠心母棄1歲女

記者 林昱孜 / 攝影 王偉帆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5/08 10: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新北市新莊一家育幼院門口,大前天傍晚,發現一名被遺棄的女嬰,身上衣著很乾淨,模樣可愛。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調查發現,遺棄孩子的,是女嬰吳姓生母,以及她從事服務業的同居男友,22歲的吳姓女子供稱,2人在2個月前交往,一起住在三峽的租屋處,但僅靠著男友的一份薪水,付完一個月6千元的房租,剩下的難以負擔3人開銷,不得已才會,棄置親生女兒。

剛滿1歲沒多久的女童,胖嘟嘟的身材,穿著黃底紅點小洋裝,模樣可愛,原本和母親一同住在鶯歌這個社區,但卻在5日出門後,再也沒回來過。附近住戶:「女童很可愛,我也不知道,我也是這幾天沒看到小孩,警察來我們才知道丟包。」

之後小女童就出現在新莊育幼院門口,警方調查,她的生母和同居男友,似乎早就計畫已久,特地從鶯歌住處,騎了1個多小時的車抵達新莊。TVBS記者林昱孜:「當時他們2個人,騎著摩托車來到這裡,把車停在寵物店門口之後,畢竟是生母,於心不忍,也因此最後是由邱姓男子抱著女童,走了將近10分鐘的距離,再把人放在育幼院門口。」

小小的雙腳,緊貼著腹部,但沒多久邱姓男子離開時,抱著的女娃不見了,而且還拔腿狂奔,前往停車的地點,再和女童母親會合,2人雙載離開。警方調查女童生母,22歲,沒有工作,半年前和前夫離婚,一人扶養女兒,2個月前和從事服務業的男友邱姓男子交往,收入不算穩定。他們向警方供稱,3人住在鶯歌9坪大的租屋處,月租6千,一份薪水扣完,剩下的實在難負擔3人生活,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將孩子棄置在育幼院門口。

新北市新莊派出所所長楊昇叡:「生母表示非常難過,但她也再三表示,這是出自於不得已的狀況,目前由寄養家庭進行安置。」

女童被緊急安置,而她的母親及同居男友,2人則依遺棄罪函送法辦,儘管警方同情遭遇,但新北市政府卻查無任何申請補助或求救的資訊,若是曾經發出求救訊號,或許就不會讓這顆幼小的心靈,從此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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