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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沒特權! 法部強悍「要他們懂法律」

記者 林昱孜 / 攝影 陳儒桓 許富傑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4/08 18: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總指揮林飛帆強調,會負起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違法不會視而不見,學生不該享有特權,而國內5所國立大學校長,聯合發表聲明,希望行政部門對學生採取寬容態度。法界人士評估,總指揮林飛帆及陳維廷被告發的罪名,若是立院提告兩人侵入建築物或毀損,才會成立,而323突襲行政院傷警的民眾,難逃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學運總指揮林飛帆vs.學生:「請各位同學,給自己一個熱情的掌聲,是你們堅守21天。」

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接下來,學生要面對的是法律責任,總指揮林飛帆強調該承擔的會負責,法務部長羅瑩雪,對此事,態度也很明確。法務部長羅瑩雪:「我知道學校都很愛護學生,但是愛護學生,也要教育學生,要讓他們懂法律,不要讓他們誤以為學生,就是特權階級。」

若違法不會視而不見,5國立大學校長,聯合聲明,希望行政部門能寬容以待。台大主秘林達德:「對學生寬容,聲明裡面是有的,教育部也宣示,不會有秋後算帳的情形。」

學校也將提供法律諮詢,因為北檢共有19件學運相關案件,34名被告,其中學運總指揮林飛帆被告發10件,陳為廷則是9件,罪名包括妨害自由、妨害公務、恐嚇、違反集會遊行法、瀆職、侵入住宅、毀損等等。律師賴佩霞:「侵入建築物以及毀損這部分,立法院之後沒有,針對學運學生,提起告訴這個動作,這個部分是不會成罪的。」

至於遭到告發的其他罪名,法界人士表示,學運過程中,兩人皆無對任何人有恐嚇或妨害他人自由行為,但有人告發,檢方就得分案調查,倘若結果屬實,林飛帆及陳為廷主觀上也沒有犯意,獲得緩起訴的機率很大。

突襲行政院當天,傷害警察的事證擺在眼前,警政署一但統一提告,打人的民眾就得吃上妨害公務官司,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318學運進入尾聲,學生該面對的法律責任,逃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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