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一名準新郎,騎機車被小貨車司機違規碰撞倒地受重傷,治療休養3個多月,沒辦法工作,還延誤了婚期,因此,他請求賠償,除了醫藥費、撫慰金之外,連重印喜帖的7千5百元也要對方賠,二審法官認為這很合理判賠,而且不得上訴。
婚禮再2個月就要舉行,喜帖都印好了,準新郎騎著機車,卻被違規變換車道的小貨車給撞上,開刀住院休養長達3個多月,沒辦法工作,婚禮也延期,他要對方賠償,這重印喜帖的費用也算在裡頭。
民眾:「因為今天是對方撞他的,因為車禍延後婚禮。」
準新郎挨撞,他跟肇事的小貨車司機請求醫藥費4萬2千,無法工作的損失6萬7千元,精神撫慰5萬元,還有重印喜帖費用7千5百元,總計61萬多,肇事者對其它費用都有意見,獨獨對7千5百元重印喜帖的這筆錢是欣然同意。
台南高分院庭長葉居正:「原告在車禍發生前,就已預定要結婚,因為這個車禍婚禮要改期。」
損害賠償單上,赫然出現重印喜帖的費用,法官雖然是第一次看到,還是認定這的確是因為小貨車司機違規肇事所引起的,因此,判定所有的賠償請求都合理,重印喜帖的費用也得賠,而且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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