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不續租,竟然被業者強扣押金,新北市一名黃先生,向消保官投訴,兩年前在新莊自立街以月租3000元的費用,承租車位,之後由於車子常遭碰撞,決定不續租,沒想到對方卻以遙控費折舊的理由,少退他300元的押金,黃先生堅持申訴,消保官認為,只有承租人違背契約才能從押金扣款,認為業者應該反還300元。
不想花時間找車位,黃先生乾脆用租的,他說沒想到有了車位,反而車子常常多了刮痕。車位承租者黃先生:「他跟我拿了500元遙控器的押金,之後退還的時候,只退我200元。」
黃先生說自己一個月花3000元,向新莊自立街的這個停車場業者租車位,但由於車子常碰撞,約滿不續租,但業者卻說,500元的押金只能退200元,因為300元,是遙控器折舊費。
車位承租者黃先生:「遙控器怎麼會有折舊,口頭上告知說,這是一個押金,後來要退還的時候,他口頭上說這是折舊。」
黃先生大罵不合理,認為遙控器沒損壞,業者根本巧立名目強扣押金,事後向朋友抱怨,才發現至少有4人同樣吃悶虧,一起向消保官申訴。停車場業者洪太太:「要租的我們都會跟他講遙控器的事情,譬如說電池的消耗,遙控器拿回來,吊的鑰匙圈就壞掉。」
消保官表示,雙方口頭約定仍須負舉證責任,只有承租人違背契約時,才能從押金扣款,認為業者應反還300元,業者強調,有誠意解決,也希望提出指控的黃先生,能夠前往溝通協調,就怕為了小錢,傷了和氣和信譽。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