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15年,一直被馬桶困擾!家住台北東區大樓的一名徐先生,才剛搬入2年,家中馬桶就發生堵塞,甚至10年後還出現排泄物倒灌的情形,自行修繕沒結果,只好打官司,要求大樓管委會處理,高院判決出爐,要求管委會應該將共用的汙水幹管換新,還得賠償24萬的精神撫慰金,對此結果,管委會不滿,將上訴到底。
走進浴室,徐先生說這間早就不能使用,由於馬桶堵塞,排泄物還會倒灌,搞得臭氣燻天,乾脆請來拆除,塞住管線,住了15年,問題越來越誇張。
提告住戶徐先生:「很臭、很臭,超過一個磚塊(高度)。」
86年買下這棟東區大樓的6樓房屋,但2年後就出現馬桶堵塞情形,民國96年更出現排泄物倒灌的情形,2、3個月就發生一次,找水電行疏通、更換管線,還是沒用,最後只好打官司要求管委會修繕,更換共用的排水管,2個女兒要上廁所,只能到主臥使用家中唯一剩下的衛浴設備。
提告住戶徐先生:「女生通常上廁所會坐著,那馬桶會倒灌,一般會有這種情形,一般通常都不太敢坐下來,會產生對馬桶的恐懼。」
前管委會主委李源鴻:「修繕管理處也盡到責任要跟他修繕,問題是他要精神賠償損失200多萬。」
根據土木技師公會鑑定,認為此狀況並非僅只修繕有問題的住戶,必須整棟檢查,且須連同大樓的共用汙水管,都得一併處理,高院判決出爐,認為建築物老舊,管委會應將汙水幹管全部換新,直到不再阻塞,此外還得賠償24萬元的精神撫慰金,管委會表明立場,並非不幫忙處理,是對方要求200萬精神賠償,對判決結果不滿,強調將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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