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處社區出現爭議裁決,原因是社區前主委涉嫌對女總幹事言語騷擾,法院裁決前主委必須賠償這名女總幹事5萬5千元,但縣府勞工處卻依兩性工作平等法,對社區管委會開罰10萬,不僅罰金要整個社區住戶共同承擔,等於連被害人自己也要繳一部分罰金;對此,縣府勞工處表示,因為主委是由委員會推派,他代表管委會,因此勞工處只是依法裁罰,住戶如果不滿,可以事後再向這名前主委求償。
社區公告欄貼著一張縣府裁決書,強制執行社區管委會要繳交10萬元罰款,引起社區居民不滿。住戶:「我覺得很不公平,由於他(前主委)個人的因素,然後害我們住戶要去繳這些費用,是很不公平。」
原來該區前主委涉嫌對女總幹事言語騷擾,總幹事一狀告上法院。被害女子:「他說妳敢再拿辭職書出來,我就把妳拖到旁邊去(性侵)。」
管委會前主委強調自己是要慰留想離職的總幹事,但當事人認為遭到性騷擾,法院裁決前主委必須賠償總幹事55000元,但讓整個社區居民訝異的是,縣府勞工處卻也依照兩性工作平等法,對管委會開罰10萬,罰金等於是讓社區462戶住戶共同承擔,連被害人自己也等於要繳一部分罰金。
彰化縣勞工處長柯呈枋:「雖然是主委個人的事,但是我們行政處罰的對象是以這個主體,也就是管委會為主。」
縣府勞工處認為因為主委是由委員會推派,他們只是依法裁決,社區住戶可以事後再向這名前主委求償,但住戶認為前主委個人行為失當,為什麼要整個社區負責?裁決結果引發極大爭論。對此,勞工局則強調,住戶如果不服,可以再向勞委會提出行政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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