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音樂人黃韻玲開車撞傷孕婦,沒和解遭起訴,去年3月,黃韻玲開車行經台北市市民大道,左轉天津街,雙向綠燈疑似未注意直行車輛,不慎撞上一名懷孕3個月的廖姓女騎士,造成對方左大腿骨折,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黃韻玲有過失,加上雙方沒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將黃韻玲起訴,人在國外的她,透過臉書回應,感謝外界關心,案件交由律師全權處理。
砰的一聲巨響,機車騎士彈飛倒地,撞倒她的白色轎車,駕駛是知名音樂人黃韻玲,去年3月,黃韻玲開車行經市民大道,左轉天津街,雙向綠燈,疑似沒注意直行車輛,煞車不及,直接撞上懷孕3個月的廖姓孕婦,造成對方大腿骨折,所幸胎兒平安。
調查將近1年,台北地檢署認定,開車的黃韻玲,沒注意直行的機車騎士,加上雙方始終沒達成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名,起訴黃韻玲,得知被起訴,人在國外的黃韻玲,第一時間沒出面,透過臉書PO文,感謝外界關心,強調案件全權交由律師處理,擔任許多歌唱比賽評審,黃韻玲身為公眾人物,車禍後處理事情態度,也展現出誠意。
黃韻玲(2013.03.04):「一直到昨天(2013.03.03),都還在跟廖小姐(騎士)就是有,當然有去(醫院探視),當然這個是我們應該要做的。」
強調曾去醫院探視受傷的廖姓孕婦,也願意負擔全額醫藥費,檢方調查發現,黃韻玲當時並沒有酒駕,案發過程被其它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認定黃韻玲有過失,依法起訴,音樂精靈開車撞傷人,未來得持續面對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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