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Baby被踢到,不能動了!」台南市消防局接獲一名大陸女子報案,以為有孩童受重傷,趕緊派遣救護車救援,抵達現場,女子從床底下拖出來的Baby,竟是一隻吉娃娃,當場傻眼,拒絕送醫,並勸導她說,這救護車是救人不是救狗的。
勤務指揮中心,接獲緊急求救電話。求救女子:「3歲。」救護人員:「3歲,小朋友是不是?」求救女子:「對。」救護人員:「男童嗎?」求救女子:「對。」救護人員:「呼吸狀況怎麼樣?」求救女子:「沒有了,你快點來就對了啦!」救護人員:「我知道,過去了。」
心急如焚的女子,說是3歲baby被踢到受傷,動彈不得,沒了呼吸,可讓消防人員嚇壞了,緊急趕到現場救援,沒想到這位小姐從床下拉出來的baby,居然不是小嬰兒,而是一隻狗。
救護人員:「一開始說人。」求救女子:「沒有,我說是我的baby。」救護人員:「妳叫我來我又不會處理狗,我怎麼處理狗。」求救女子:「你帶我送牠去急救。」
小姐把甦醒的吉娃娃抱在懷中,這真的她的寶貝,讓小跑步上坡趕來的救護人員當場傻眼。救護人員:「小姐,這救護車是在救人的,不是在救狗的。」
消防局股長吳瑞麟:「她是濫用救護資源,用不當的技巧,讓我們消防人員派車。」
消防法規定,若謊報可罰3千至1萬5千元,考量大陸籍女子不懂我們的法規造成誤會,並未開單舉發,消防人員也提醒民眾,為動物求援,要撥打1999市府服務專線,或是動物保護協會,千萬別亂叩119,以免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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