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攏免住!66萬買到半間房 兩屋主互告

記者 林昱孜 / 攝影 陳儒桓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12/08 12:57

買房置產,卻不得其門而入!新北市一名王姓婦人,2年前,花了66萬在台北市萬華買了棟4樓的透天厝法拍屋,價格雖然便宜,但其實只擁有一半的房屋所有,另一半持分,跟土地所有權,都在原屋主的家人手上,雙方談不攏,鬧上法院。最後法官認為,雙方皆有產權,未經對方同意前都不得進住,王姓婦人不得遷入,原屋主也被迫遷出,房子成為閒置空屋。

4層樓的透天厝,門口貼了張公告,上頭寫著本建物現在有產權糾紛,切勿私自進入或使用,否則衍生出的法律問題將自行負責,張貼公告的王姓婦人很無奈,沒想到買了棟法拍屋,會惹出這麼多麻煩。屋主王姓婦人:「很氣啊!初知道這麼麻煩的話,我就不要去標。」

2年前,王姓婦人花了66萬買下這棟法拍屋的地上建物,要進門整理,卻不得其門而入,擁有一半屋權的陳姓男子說,這棟4樓透天厝,是自己和胞兄共同持有,哥哥將權利過給女兒,之後因債務問題遭到法拍,王姓婦人接手後,提訴要求陳姓男子遷出,法院認為,雙方各持有一半屋權,判決陳姓男子得搬走,王姓婦人也不得遷入。

屋主王姓婦人:「不然1樓給我們,2樓、3樓、4樓都給他,我們一起把4樓天花板一起修好,講的條件都很好,他也不要,不然那這樣我們不能租人家,不然我們租給你,一個月5千就好了,他也不要。」

2年來怎麼協調都沒有用,原屋主甚至提訴要求對方付土地租金,王姓婦人反控對方侵占建物,法院認為雙方皆有理,互賠8萬,雙方對簿公堂,而這棟4樓的透天厝主人鬧雙胞,最後還是閒置在那,誰也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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