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車有罪?輪胎脫落砸死人 法官判無人過失


發佈時間:2013/12/05 12:0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屏東縣霧台鄉一名顏姓青年,去年6月在高速公路路肩除草時,不幸被拖車鬆脫的輪胎砸死,但檢方認為拖車進廠保養才一星期,離換輪胎才將近一個月,認為拖車司機沒有過失,作出不起訴處分,輪胎行老闆則遭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法官認為證據力不足,判決輪胎行老闆無罪,一名青年無端喪命,卻沒人有罪,屏東地院則表示,是否要再上訴,則由檢方決定。

去年6月22日,一名顏姓青年在國道3號九如段南下路段路肩除草,但一輛大貨車的後排最外側輪胎,因為螺絲帽鬆脫,輪子就這樣飛了出去,不幸砸死顏姓青年,檢方認為拖車駕駛沒有過失,將保養拖車的輪胎行老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輪胎行老闆翁國航(2013.04.09):「那時螺絲好好的,我不必告知,冤枉的是車主是職業司機,他每天要巡,結果他沒事,換我們有事。」

開車撞死人沒事,換輪胎的要負責,輪胎行老闆直呼真的很不公平,終於法官在審理後,判決輪胎行老闆無罪。輪胎行老闆父親:「判我們沒罪就好了,法官明察秋毫。」

對輪胎行老闆來說,是遲來的正義,因為當初檢方認為司機在案發前28天,有到輪胎行更換後排4個輪胎,案發前一週還進場再做保養,認為鄭姓司機沒有過失,反倒是跟保養有關係,依業務過失起訴輪胎行老闆,屏東地院經過審理,因為證據無法完全證明這項過失完全歸咎於他。

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到底最終誰要為這件意外負責?這個檢察官要不要追究?是他們的權責所以我們沒有意見。」

拖車駕駛、輪胎行老闆,雙方都沒有罪,那無辜斷送年輕生命的青年,公道該找誰討,除了鄭姓司機道義賠款200萬元,屏東地院也表示,受害家屬可以提出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但死者家中只剩高齡80歲的祖父母在山上務農,無力也沒心思再上訴,再心痛難過,也只能獨自承受。

◤人氣精選文◢

👉『薔薔』撩男祕訣 分享如何遠離渣男

👉 小資守財不易!5大易破財行徑大公開

👉8大招財錢包色彩推薦!換上財運滾滾


#輪胎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36

0.0452

0.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