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機車遭竊,報案2個禮拜後,卻收到罰單,而且違規時間是在報案失竊後的隔一天,男子難以理解,既然警方可以開單為什麼沒有通知他領回,事後才知道原來是停管處人員開的罰單,但因為沒有和警方的系統連結,所以並不曉得這是一輛失竊機車。
彭先生的機車丟了快1個月的時間,還沒找回來卻先收到罰單。今年3月初,他的機車在台北市東區被偷,23日他向派出所報案失竊,結果月底接到一張紅線停車的罰單,仔細一看違規時間竟然是在24日,也就是報案後的隔一天。
彭先生覺得奇怪,警方怎麼沒通知他來領車。車主彭先生:「員警他看(罰單),他第一時間就回我說,你這一張單子,可以拿到監理站去銷單,那我當下就問他說,我車子可以找得到嗎,他說我會幫你們找。」
目擊者:「停在這裡一整個禮拜,裡面的人報案,後來貼了一張單警告,又過了一個禮拜,警察就來牽走了。」
當時在違規地點附近擺攤的民眾,都有看過這輛機車停放很久,偏偏彭先生就是不知情,問題出在這張罰單是由停管處開罰,因為一般車輛失竊,都會先跟派出所報案,2個小時內,警方就會將資料登錄在車輛協尋系統中,這是屬於警方不對外公開的資料庫,不過全台警網都能看得到。
但是彭先生的罰單,卻是由台北市停車管理處開罰,並沒有跟警網連結,因此開單的交通助理人員,並不知道這是一台失竊車輛。彭先生:「這個在24日拍的(照片),這個罰單是30日列印出來的,難道你將近一個禮拜的時間,你沒有辦法去把你的贓車的資料庫更新嗎?」
就是少了這一台行動小電腦,停管處人員無法在第一時間,查到車籍資料,雖然有報案單可以證明,違規是在失竊之後,罰單可以撤銷,但兩套制度,不但造成民眾不便,也讓警方無法在第一時間破案,成為治安一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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