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三對三鬥牛比賽,最後竟然全身癱瘓,台北市一名邱姓男子,去年和隊友打籃球,準備要搶球時,頭部撞上比他高20公分謝姓隊友的胸口,造成頸椎受傷癱瘓,事後邱姓男子提告,但檢方認為,打籃球難免有肢體碰撞,謝姓隊友緊貼防守、不算過失,裁定不起訴。
為了搶球和隊友意外擦撞,一名男子因此全身癱瘓,貼身防守,就怕對方投籃得分,緊張刺激的三對三鬥牛比賽,隊友之間難免有身體碰撞,這回卻發生有男子因為打鬥牛被撞,結果全身癱瘓。
記者王百櫻:「去年這個時候,邱姓男子跟謝姓男子,就是在這邊比3對3,卻意外發生衝撞。」
身材瘦小、大約160公分的邱姓男子,要搶球,沒注意體型高壯的謝姓隊友,就站在背後、緊貼防守,一轉身,頭部撞上比自己高20公分的隊友,造成頸椎受傷、生活起居得由家人照顧,事後邱姓男子提告,但檢方認為,鬥牛比賽,過程激烈,難免有受傷風險,肢體碰撞,算是正當防守,裁定不起訴。
其他球友:「不管是在比賽或是在練習的時候,你要做好保護自己,例如像是你盡量去保護別人,盡量避免很惡意的犯規。」
有球友說,比賽過程難免有碰撞,只是要享受比賽刺激當下,也得注意安全,否則打球受傷的風險、恐怕還是得由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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