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包裝果汁有各式各樣的口味選擇,但卻不一定「含原汁」,或是原汁含量低,現在衛福部食藥署宣布104年7月1日開始,如果不含蔬果原汁,像是檸檬紅茶,就得變成檸檬「風味」紅茶,橘子汽水變成橘子「風味」汽水,而如果是有含蔬果原汁的飲料,要標註「含有率」,如果原汁不到10%,就要標示「蔬果汁未達10%」,沒有標示的業者未來最重可開罰300萬元。
想喝果汁,很多人會去超商或賣場買「包裝」好的,不過市售果汁標示卻容易讓人誤會,到底喝的有沒有含原汁?
衛福部食藥署宣布,從104年7月1日開始,「宣稱含蔬果汁的包裝飲品」原汁含量超過10%以上,包裝要標示含有率,像是20%、30%,如果不到10%就要標示「蔬果汁未達10%」,而不含蔬果原汁的飲料,像是水果茶、檸檬紅茶,品名就要加上「風味」,或是葡萄汽水、橘子汽水,要變成葡萄「口味」汽水,而宣稱含蔬果汁的乳製品和酒類則不在此限。
未來如果沒有標示,將會依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重罰300萬元,就是希望民眾喝果汁能「名副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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