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防詐騙手段超嚴格,若有50歲以上民眾被詐騙超過百萬元,轄區警察可能就要記過懲處,另外,民眾到超商購買超過3000元遊戲點數,還要求店員詢問民眾,點數是自己要買的,還是幫別人買的,還要立刻請警察到場預防詐騙,有基層員警抱怨排擠勤務,超商業者和民眾也覺得太擾民,記者實際到超商買3000元點數測試,發現店員直接結帳,並沒有關懷提問。
走進超商,到多媒體機點選遊戲點數,列印3000元帳單,拿到櫃檯付錢。超商店員:「3000元喔。」
店員直接刷條碼,沒有對顧客關懷提問。記者:「現在不是買超過3000元就要通報警方嗎?」超商店員:「對啊,請問你點數是自己買,還是幫別人代買?」記者:「幫別人買的。」超商店員:「那你要不要再跟朋友確認一下,現在有很多詐欺的。」
經過記者提醒,店員先是愣了一下,才詢問民眾,點數是自用還是他用,這是台中市警察預防詐騙最新措施,要求便利商店業者加入宣導,超商業者覺得不妥、探人隱私,民眾也覺得很麻煩。民眾:「就幹嘛買個東西就要鬧到警察來。」
台中市警方要求超商,遇到民眾購買超過3000元遊戲點數,就要馬上報警,若是有50歲以上民眾被詐騙超過百萬元,轄區員警就倒大楣,可能被記過處分。台中市警局犯罪預防科科長張福鎮:「實施防詐騙宣導,最主要他作假、資料作假。」
台中市警方說,今年1到8月發生808件詐騙案件,比去年同期減少2成5,台中市警方將宣導不力和處分綁在一起,基層員警疲於奔命,批評排擠其它勤務,讓民眾有防詐騙過頭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