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早上8點開始投票,全省各地投票秩序還算平和,不過台北縣有一名選民撕毀總統選票,高雄則是有選民誤領公投票,撕毀公投票,兩人都被帶回警察局。
坐在警局裡接受偵訊,75歲的賈老先生,今天早上領完總統選票,投完票之後,誤領了公投票,但他並不想投,所以他當場就吵著要退還公投票,還把票撕毀,並且和場邊的選務人員發生爭執。
撕毀公投票選民太太:「他的意思就是說公投票,他不曉得要不要投,他不知道又不能帶出去,所以他就把它揉成一團了,那揉成一團就被選委會發現,然後就跟警方聯絡,警方就到我們家來這樣子。」
鳳山的投開票所,有管理員把公投票和總統票的領票處排在一起,還把公投和總統票匭並排,引起許多選民不滿,直到10點多才被改回來。
選民:「現在是改過來了。」記者:「那本來呢?」選民:「本來是單一的,他把3個票箱都擺在一起,兩邊都領票,一進去他就發3張給他就全都發給人家,這樣不對的啦!」
北縣廬洲一名40歲的廖姓男子,進入投票所領完票在排隊等待時,口中喃喃自語,接著把手中的總統選票當場撕毀,場邊的投票所人員及警方,立即把他帶回偵訊,釐清撕票動機。
台中龍井一位73歲的賴先生,在圈選完公投票之後,把第2張公投票揉掉放進口袋,選務人員發現後,開了張罰單給賴先生,他說當時頭昏腦脹,不知道公投票有兩張。
選民:「年紀大了頭腦不好,頭腦失神失神比我老伴還笨,我問他這要不要那個,他說這沒關係,這隨便你的。」
撕毀選票是違反選罷法的行為,將會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選民在投票時,一定要理性、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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