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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老爸賣選票 舉發獎金最多50萬

記者 呂振成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2/25 13:1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去年五都市議員選舉期間,台中市一名男子,向調查局檢舉爸爸接受1500塊賄款,檢察官根據選罷法,將這名檢舉人父親及買票樁腳起訴,這名男子得到12萬5千元檢舉獎金,如果未來判決有罪之後,最多總共可以拿50萬元。

台中這家人,兒子檢舉爸爸在選舉接受買票,爸爸現在被起訴了,兒子未來最多可以拿到50萬獎金。記者:「我向你請教一下。」

這家人姓洪,媽媽不願意再談這件事,這個選區在台中外埔,當時議員候選人顏榮燦樁腳,黃枝火涉嫌拿1500元向洪家人買三票,檢方訊問黃姓樁腳,黃姓樁腳反駁沒買票,家人到現在也都極力澄清。黃枝火兒子:「起訴就讓他們起訴,這種問題,你想他80幾歲了,他82、83歲了,他是能幹嘛。」

但檢察官偵訊時,被買的洪先生坦承收1500元買票錢,因此買票賣票雙方都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洪先生坦承買票,檢舉人是他兒子,老爸未來面臨刑責,兒子檢舉成案可以先拿12萬5千元獎金,未來判刑確定他還可以拿37萬5,總計可以得到50萬獎金。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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