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北市一名員警查贓車,竟然可以不用警用小神捕搜尋列管車牌,光用肉眼就可以判斷,還自備鑰匙騎了就走,已經違反相關規定,不過這名員警喊冤,因為他一向會將失竊車牌號碼貼在機車上,四處尋找,沒想到造成誤會,分局已經介入長官接獲投訴也很驚訝,表示會再調查。
穿著灰色外套的翁姓員警騎著機車到小巷子裡,停在一輛黑色機車旁邊,下車後,立刻打手機回報發現贓車,不過接下來他卻從機車拿出抹布,把贓車的坐墊、車燈和後照,全都擦過一遍,最後甚至還拿出直接拿出鑰匙,把機車騎回警局。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他的車廂裡面就隨時放,放了很多鑰匙,很多這種失竊車子同型號那種鑰匙,就去試,試試看有沒有辦法,試一試可以,他(翁姓員警)就騎走。」
其實這名翁姓員警就是任職於士林警分局社子派出所鼎鼎大名的查贓車神警,曾經有過在1年內查到200多輛贓車的紀錄,績效是一般員警的5倍,不過監視器畫面裡的查贓過程卻是疑點重重。
第1就是翁姓員警發現贓車的時候,沒有先用查贓電腦確認通知鑑識人員採證;第2就是翁姓員警竟然拿出抹布擦拭贓車的坐墊、後照鏡等,有滅證嫌疑;最後就是翁姓員警為何身上會有贓車鑰匙。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有些員警為了要績效,因為有績效才有這個獎懲嘛,如果說為了績效,然後去做這個作法,我也覺得是非常不恰當。」
針對指控,雖然翁姓員警大聲喊冤,表示平時就會將失竊車牌號碼貼在機車上四處尋找,沒想到會被誤會,不過分局表示還要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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