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TVBS報導,新竹一名楊姓女子遭親姊姊指控,不實領取重度智障手冊,她的戶籍地苗栗縣政府社會局調查後證實,楊姓女子從未請領過生活補助金,2名子女也沒有申請減免學費;不過社會局也表示,該名女子的情況,和重度智障標準有出入,將發公文要求她重新鑑定。
一起姊姊指控親妹妹假冒重度智障請領殘障手冊的事件,引起主管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局,高度重視。 詳細調查後,社會局證實,這名楊小姐的確在民國88年以重度智障鑑定請領殘障手冊,但從未申請過生活補助。
苗栗縣社會局福利課長趙玉萍:「因為我們的生活補助是採申請制嘛!那她要符合我們相關的資格以後
我們才會核發身心障礙的生活補助,可是她並沒有提出申請,所以我們不會主動核發給她。」
目前楊小姐改嫁住新竹,有兩名子女。社會局表示,女子沒有請領補助,也沒有申請減免子女學雜費。依據規定,社會局必須定期訪查轄內領有殘障手冊的民眾,他們的確有這麼做,但問題是楊小姐在苗栗戶籍地,登記領取殘障手冊後就搬到新竹去了。
苗栗縣社會局福利課長趙玉萍:「因為我們去訪視的時候,她並沒有住在我們戶籍地嘛!那我們訪視的時候未遇,那問過相關的村里幹事,跟公所的承辦同仁,他們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她住在別的縣市。」
TVBS的報導,苗栗縣府社會局也看到了,對於一個被認定是「重度智障」,智商標準應該低於六歲孩童的人還能開車,社會局認為鑑定上有瑕疵。
苗栗縣社會局福利課長趙玉萍:「相關的資料的話,我們認為說,可能跟事實有一些些的出入,我們會依照身心障礙鑑定手冊,的辦法去要求她重新鑑定。」
社會局的調查結果,證實女子沒有領補助金,但也凸顯了殘障手冊發放的認定標準有進一步監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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