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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不合 夫想離婚反被趕出門

記者 游勝龍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9/23 12:2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雲林有一對40多歲夫妻,因為房事不合,鬧離婚,原本丈夫信誓旦旦要休了妻子,沒想到他忘了,當初所買的房子是登記在妻子名下,這下糟糕了,妻子不但也訴請離婚,還要把丈夫趕出家門。

上午,法院來強制執行,要請曾姓男子離開房子,他很不甘心,和母親一直罵妻子死要錢。

這對夫妻最近常吵鬧,為著什麼原因吵,附近鄰居都知道。

據了解,曾姓男子因為對他的妻子求歡不成,非常生氣,到法院訴請離婚,不過他卻忘了,房子是登記給妻子,這下糟糕了,妻子也要訴請離婚,獲准後,丈夫必須離開房子,雖然妻子獲勝,但他一點也不開心。

俗話說,夫妻床頭吵床尾合,曾姓男子原本以為把妻子給休了,可以出一口氣,沒想到,賠了夫人又折兵,這下損失慘重,也是他始料未及。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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