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汐止深夜發生槍擊案,一名駕駛因涉入糾紛,遭人朝右大腿開槍,不過到警局報案時,卻看到員警在喝酒,當事人也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他們懷疑警方吃案,下午登門理論。
手術後清醒,馬上做筆錄,深夜的槍擊案件發生的太突然。員警:「在家喝酒,然後朋友接到電話。」 傷者劉先生:「那電話講什麼?」員警:「講什麼?內容我不知道。」
問一句答一句,問完了以後整個報案程序才算完成,才能開出報案三聯單,不過這個過程當中,傷者的朋友跟家屬很不滿。
劉先生友人:「我們沒有拿到那個報案三聯單。」
北縣汐止分局長李安淳:「案發,我們的同仁都很努力,一直偵辦到現在。」
吃案,是個嚴重的指控,警方澄清純粹是個誤會,不過不只是吃案,民眾說,辦案的過程也有瑕疵。
劉先生友人:「(員警)請我們喝酒,然後他自己也喝的茫茫的,態度非常的輕忽。記者:「確定有看到他喝酒?」劉先生友人:「桌上一瓶高梁,一瓶威士忌,他還在吃烤肉。」
北縣汐止偵查隊長楊川:「沒有!絕對沒有!」記者:「確定問過那名員警?」北縣汐止偵查隊長楊川:「對!絕對不可能!沒有!」
沒有絕對沒有,誤會都是誤會。難道跟警方無冤無仇的民眾,會空穴來風?如果真是這樣,顯然,警民之間了解的還不夠。槍擊案件還沒破案,喝酒吃案的指控,顯然容易影響偵辦進度,雙方都得再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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