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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廂屍命案露曙光 證物找到了!

記者 游勝龍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05/11/17 07:2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雲林虎尾」廂屍命案,有重大突破,警方在嫌犯的租屋處,搜出轎車的車牌,和一本寫滿心情告白的筆記簿,加上死者家屬已經指認屍體,警方有信心在近日內破案,我們的獨家報導。

警方根據線報,來到雲林虎尾鎮一處出租套房,打開門一看,屋子裡空蕩蕩,只有一張床和一張桌子。

警方:「屋主呢?聯絡一下。」

床上只有枕頭棉被,桌上則是堆積雜物,地板上一堆信件,可以清楚看見利維癸三個字,警方還發現兩塊編號J9-2752的車牌,經過追蹤,證實車牌號碼和雲林處尾轎車廂屍命案的引擎號碼相吻合,顯示廂屍屍命案和利姓男子,脫不了關係,接著警方又找到了一個紅包袋,裡面裝的是一條黃金手鍊。

警方:「他是不是拿這個去賣?」屋主:「我不知道。」

這條黃金手鍊是誰的?警方必須比對指紋,才能揭曉,接著警方又從抽屜裡,搜出了一本筆記薄,裡頭就好像是日記一般,寫滿心中話語,一開頭寫著,「我不能不和妳見面,不見妳,我生不如死」。

第二段寫著,「為了再和妳見面,抽了將近三十年的煙,竟然成功的戒掉了,好像天方夜譚的神奇,沒人會相信,也沒人了解」,下一張還寫著,「這兩個月是我一生最充實的日子,要妳受一點委屈,不如我來苦」,字字句句都是對愛慕著的心情告白,只是另一頁還寫著,「可以給我選擇的話,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死亡」,信中透露尋死念頭,只是,死的不是利姓男子,而是年約四十多歲的中年婦女。

14號,警方發現這名婦女陳屍轎車後車廂,屍體惡臭腐爛,死者家人經由左的玉珮手環,確定死者身份,加上警方在利姓男子租屋處,搜出重要證物,全案因此露出曙光。

#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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