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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弊案圖利? 工運大老喊冤明志

記者 朱怡蓉 黃堯銘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05/11/23 13:4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高捷弊案中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因為偽造文書和圖利,遭求刑5年6個月!方來進今天下午出面喊冤說,願意用生命擔保,他沒有違法,不過對照5個月前,方來進在議會質詢中,坦承引進泰勞高捷確實有違規,明顯矛盾。

在高捷弊案中,唯一遭到檢察官求處5年6個月徒刑的官員,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開記者會大喊冤!高市前勞工局長方來進:「用圖利來起訴,比我領導工運,因為勞工抗爭被求處死刑或槍斃,還要污辱人。」

率領工運長達18年,卻因為泰勞弊案的爆發,讓方來進被迫離開公職,承擔最重的罪行!當初泰勞引進到底有沒有壓力?喊冤的方來進態度反而保留!

方來進:「因為我們尊重法令,就業服務法有規定,高捷有權利申請外勞,我們無法阻擋,申請之後是勞委會的事。」記者:「有壓力嗎?」方來進:「沒有沒有。」

5個月前心虛的回答議員,方來進當時認定高捷公司刻意欺壓本國勞工,是違規情節,但他嘴巴上說違規,卻簽下引進泰勞的關鍵求才證明,前後不一的矛盾,方前局長還是那句話,全部依照法律走!

記者:「用這種方式對台灣勞工施壓沒違法嗎?」方來進(94.06.25):「高捷用這方式得到求才證明,當然不行,不可以這樣。」

方來進:「用我18年工運人格跟生命做保證,在引進泰勞的過程中,絕對沒圖利任何人。」

方來進覺得自己沒有罪行,但引進泰勞的那紙證明,負責把關他是在怎樣情況下,簽下大名?用生命做擔保的工運大老,應該要說清楚!

#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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