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生醫療糾紛!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出車禍送急診,原本以為只是小擦傷,後來雙腿愈來愈疼痛,才檢查出來原來是骨折,這名男子認為當初替他急診的台北署立醫院,沒有在第一時間檢查出來,延誤黃金治療時間,打算提出告訴。
已經5個月了,到現在走路還得戴著護膝,一場連環車禍對李先生來說,帶來的不只是膝蓋骨折,行動不便,最讓他無奈的,是當初急診室醫生告訴他,只是小擦傷。
當事人李先生:「台北署立醫院跟我診斷是說,只是擦傷,可是經過二個禮拜後,到了仁愛醫院以後,才發現有骨折的現象開刀,你看我現在的腳,都不是擦傷的那種現象,走路一跛一跛的。」
沒想到回到家以後,他痛的受不了,進一步檢查才發現,右腳膝蓋不但骨折,左腳踝也斷裂,夫妻倆認為,醫院沒有在第一時間告知,已經延誤黃金治療時間。
當事人妻子李太太:「他(醫生)就說當時是保命,所以只有觀察腦震盪,那就算是當時發現骨折的話,他治療時間跟狀況都是一樣的,可是這不一樣啊,這二個禮拜的黃金時間,會造成很多後遺症。」
但台北署立醫院認為,李先生並沒有明確告訴醫生,那個部位疼痛,所以當初只做了小腿X光,醫生已經盡了全力。
急診室主任蔡盛宗:「從頭頂到腳底下,一個車禍的狀況,病人假設沒有特別提到,那�不舒服的話,我們不會全部的骨頭,通通都照(X光)。」 沒告知疼痛部位,病人也有責任嗎?院方的解釋,對每走一步路,都痛苦萬分的李先生來說,只是推卸的藉口,醫生該不該一肩扛下,雙方各有各的立場,最後只好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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