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張榮味丟官去職甚至身陷籠牢的林內焚化爐,事實上已經完工半年了,不過雲林縣政府遲遲不肯讓焚化爐開始營運,依據合約,業者可以在年底也就是後天提出違約賠償,金額高達41億,如果法院仲裁結果縣府敗訴,這筆錢又是全民買單。
這就是林內焚化爐,和張榮味息息相關,為了這座焚化爐,張榮味被一審判刑14年,這個焚化爐的完工進度已經超過99%,其實只剩一些細節收尾工程,半年了,雲林縣政府卻遲遲不發給營運執照,花了幾十億的經費蓋出來的林內焚化爐,一
直以來就充滿衝突和弊案。
林內焚化爐從91年開始興建以來,就不斷遭到附近村民抗議,甚至在92年的時候,半年時間就連續爆發3次暴力流血衝突,隨後爆發弊案,張榮味官司纏身一度被通緝,逃亡4個月之後落網,如今這座焚華爐完工了卻還不被核准營運,依合約焚化爐的業者達榮公司可以在年底也就是兩天後,向縣府提出違約賠償金額高達41億。
雲林環保局官員:「依據仲裁,我們視同違約,依據仲裁,我們要付巨額違約金,這是縣政府要冒的違約的風險,我們只能講這樣子。」
雲林縣環保局官員這麼低調是因為,新任縣長蘇治芬從頭反對林內焚化爐到尾,表明絕對不讓它開工營運,縣府得和達榮公司打官司,業者願意延後明年3月份再看縣府態度,如果還是不被營運而且違約官司也贏了,這41億的巨額賠償,又是民脂民膏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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