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他也要選里長!西螺男嗆「備槍拚輸贏」痛毆頭部下場曝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11.02 16:1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1.02 16:10
將網站加入你的 Google 偏好搜尋來源,更容易搜尋到喜歡的內容
里長參選人毆打恐嚇對手,雲林檢方偵結起訴。(圖/TVBS資料照)

里長參選人毆打恐嚇對手,雲林檢方偵結起訴。(圖/TVBS資料照)

雲林縣西螺李姓男子有參選人里長,今年6月間得知廖姓男子表態角逐,心生不滿,到廖男家長按門鈴挑釁,恫稱「你不是很慶,我已經準備好2支鴨仔(槍枝)要跟你輸贏」等語,並猛毆廖男頭部,打到頭部外傷,警方獲報搜索李男住處偵辦送辦,雲林檢方今(2)日偵結,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及恐嚇等罪起訴。

雲林縣西螺鎮廖姓里長候選人今年6月28日遭34歲李男毆打,全案疑涉及選舉暴力。雲林地檢署獲報,指派檢察官黃薇潔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不滿表態參選 李男毆打又恐嚇

檢警調查,李男有意投入雲林縣西螺鎮某里的里長選舉,不滿廖男也對外表態參選,6月28日上午開車到廖男住處,長按門鈴刻意挑釁,見廖男來應門,當面質問「什麼時候成立競選總部」,並恫稱「你不是很慶,我已經準備好2支鴨仔(意即「槍枝」)要跟你輸贏」等語。

李男還拿出手機猛拍廖男,遭制止即動手毆打廖男頭部,打到他頭部外傷及頭皮擦傷。警方獲報,持搜索票搜索李男住處,查扣手機2支。

檢方偵結 依違反選罷法、傷害、恐嚇等罪起訴

雲林檢方近日偵結,將李男依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非法妨害他人競選及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呼籲,選舉應理性競爭,切勿企圖以暴力、脅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涉基層選舉、破壞地方治安,無論恐嚇候選人、滋擾競選活動或引發陣營衝突等不法行為,均屬嚴重違法,定將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