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辦桌請客賄選 前新北議員忠仁達祿斯8萬元交保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10.16 11:0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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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北議員忠仁.達祿斯。(圖/翻攝臉書)

前新北議員忠仁.達祿斯。(圖/翻攝臉書)

新北市第12選區平地原住民市議員候選人忠仁達祿斯被檢舉,涉於今年3月間在樹林一家婚宴會館,席開多桌招待宴飲,且疑有明示支持情形,新北地檢署1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海山警分局兵分3路搜索,訊後依違反《選罷法》聲押禁見。新北地院昨裁定8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

席開多桌每人吃500元

情資顯示,忠仁.達祿斯(Talud)為求順利當選,涉嫌於2026年3月間,以招待飲宴方式作為賄選對價;據了解,當時一桌價值約5000元,每桌約10人,等於每人招待約500元,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不正利益,而約其為一定之行使投票權罪嫌。

新北地檢署14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海山分局,搜索候選人住處等3處,通知2名被告、20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忠仁.達祿斯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15日聲押禁見,不過,新北地院同一天裁定8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曾收錢不辦事遭判刑、解職

忠仁·達祿斯曾任台北縣第16屆議員及新北市第1、3屆市議員,2020年間,他收受國民黨台中市平地原住民議員黃仁之妻王春梅20萬元,作為替黃仁參選立委的賄選款項,怎料,忠仁·達祿斯把款項花光還假造名單交差,2021年被法院依預備交付賄賂罪,判處7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確定,同年底被解除議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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