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台南、彰化一日遊」涉賄選 台中前里長、里長候選人羈押禁見

檢方偵辦台中市前里長辦自強活動涉賄選。(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東區林姓前里長在今年3月間里長任內,舉辦里民聯誼「台南、彰化一日遊」自強活動涉嫌賄選,每人費用成本約1300元卻僅向里民收1000元或500元,王姓里長候選人在旅途中請託拜票,參加里民獲「補助」800元或300元不正利益。檢方昨(21)日發動搜索拘提林及王男兩人,並通知30名證人到案調查,訊後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向法院聲押禁見林及王男獲准。
辦自強活動涉賄選 檢方搜索拘提2人
台中地檢署日前接獲太平警分局通報,東區林姓前里長及王姓里長候選人涉嫌賄選。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洪瑞君昨天指揮搜索5地,拘提林及王男2人、通知證人30人到案調查。
檢警調追查,林男今年3月間擔任里長時,以「里辦」名義舉辦「台南、彰化一日遊」自強活動,活動公告指稱,里民每人收費1400元,其中,年滿65歲里民「補助」900元(里民出資500元),其餘參加者每人「補助」400元(里民出資1000元)。
旅遊行程拜票 里民收800或300元利益
林男今年4月14日率250餘名里民前往旅遊,林及王男兩人在行程中向參加里民拜票,請託支持王男參選里長。該旅遊行程包含車資、餐費、門票等費用,每人實際成本約1300元,參加者各收受800元或300元的不正旅遊利益。
檢方訊問後,認被告林及王男2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漏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經台中地院開庭審理後裁准,其餘證人訊後則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