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騷擾被申訴!桃園噁男持刀猛刺女同事 二審結果曝

男子尾隨女同事,於飲料店外持刀行兇。(圖/TVBS)
桃園市一名姜姓男子先前為了追求女同事小美(化名),不只撕下對方喝過的飲料標籤,記錄對方喜好,去年告白遭拒後,竟開始傳訊騷擾小美,稱已破解女方手機鏡頭,還嗆「不該看都看了」。小美不堪其擾,向公司主管申訴及通報職場性騷擾,導致姜男被調離原廠區,姜男因此懷恨在心,去年3月尾隨並朝她猛刺,導致小美身受重傷。案經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姜男有期徒刑6年6月,姜男不服提上訴,今(15)日遭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飲料店遭猛刺重傷
姜男訊息騷擾小美,「我不是想要脅妳啦!只是想和你說說話,妳不喜歡打字嗎?」、「妳手機鏡頭我破解很久了,該看的、不該看到的都看過了,還有玩成人玩具別太瘋」,姜男也因此遭到申訴調離原廠區。
去年3月26日下午,姜男得知小美獨自前往購買手搖飲料,便悄悄跟蹤在她後方,拿出預先購買的水果刀朝小美背部猛刺,導致小美左上肺撕裂傷、左側氣血胸及左後背穿刺傷。姜男行兇後甚至阻止路人救治小美,所幸賴姓飲料店員反應迅速立即報案,小美才得以及時送醫撿回一命。
公開道歉後埋下殺機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姜男雖曾公開道歉並承諾不再繼續騷擾小美,卻在被申訴後購買水果刀,且頻繁前往小美常去的飲料店埋伏等待機會,法官認定姜男並非一時衝動,遂依殺人未遂罪重判姜男6年6月徒刑,上訴則於今日遭高院駁回。至於跟蹤騷擾罪部分則判處拘役5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