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航警逼女同事「聞行李箱貼布味」趁機襲胸 下場出爐

航警局男警官遭控值勤時觸碰女同事胸部,最終被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圖/TVBS)
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的黃姓資深警官,去年值勤期間,假借旅客的行李箱有痠痛貼布的氣味,強迫女同事嗅聞時,伺機用手背撞擊女警胸部,事後挨告性騷擾。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一審時法官認為黃員涉嫌重大,依法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逼聞行李箱 老鳥警遭控是性騷慣犯
回顧本案,去年10月22日傍晚5時許,從警30多年的黃姓資深警官與另名女警一同值勤,2人在檢查旅客行李箱時,黃員突然將行李托盤舉起至女同事身邊,要求對方「聞一下」,趁隙利用左手背碰觸女警的右側胸部,女警嚇到向後閃避之後,未料,黃男又將托盤遞來,「有痠痛藥布的味道」,強迫女警嗅聞,女警事後覺得遭性騷擾,憤而向單位舉報。
法院審理時,黃員否認襲胸,聲稱當時正在檢查旅客行李,聞到一股濃厚的痠痛藥布氣味,才會基於「玩笑」心態讓女同事嗅聞,並沒有刻意襲胸、性騷擾意圖,假使碰觸到也是「不小心」。
但女警反控,當時遭到對方用力撞擊胸部,假使黃員非故意觸碰,當下應該道歉,甚至指控對方根本「性騷擾慣犯」,多年前就曾遭黃員不當肢體碰觸,還聲稱至少有3人遭遇「鹹豬手」。
男警犯案後無悔意、未道歉 上訴遭駁回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黃員刻意觸碰女警胸部屬實,且犯案後毫無悔意,日前判處黃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案發後航警局也火速將黃男調離原駐地台北分局,改調任花蓮分局服勤。
全案上訴至二審,黃男聲稱願意調解、賠償,但被害人不願接受,高等法院審酌黃男犯案態度不佳,且始終未與被害人致歉,因此駁回上訴,維持5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