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八旬翁隔天竟吸毒!北市女騎士自稱「太緊張」下場曝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10.14 10:3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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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圖/TVBS資料畫面)

士林地院。(圖/TVBS資料畫面)

36歲廖姓女子去年騎車行經台北市大同區市民大道一段京站前不慎撞上88歲鄭姓老翁,當下廖女排除酒駕,做完筆錄離開,但鄭翁送醫後重傷身亡,她隔天二度接受警詢時,竟自爆「肇事後太緊張吸毒排解」,家屬質疑她意圖營造「事後吸毒」切斷毒駕因果關係,但經調查,無證據證明肇事時毒駕,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施用毒品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2025年11月7日凌晨4時38分,廖女騎乘機車行經市民大道一段時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違規橫越馬路的鄭姓男子,導致鄭男腦損傷、氣胸及腹內出血,送台大搶救,當天下午4時18分宣告不治。

隔天上午9時,廖女竟前往新北市鶯歌區羅姓友人住處,並施用安非他命,隨後,她因死亡車禍接受警方調查,同意採尿送驗,結果驗出甲基安非他命濃度23100ng/mL、安非他命2920ng/mL,均為陽性反應。

廖女毒駕爭議 家屬質疑規避刑責

廖女主動坦承車禍隔天用毒,引起警方懷疑其有「高人指點」,試圖以事後施毒時間差解釋尿檢結果,以規避刑度較重的毒駕致死罪。

經檢察官傳喚羅姓友人到案,證實廖女11月8日確實施用毒品;另比對手機基地台及監視器,也確認廖女行蹤與所述相符,沒發現廖女車禍當天有不能安全駕駛的異常行為,隔天警詢前去過友人住處,下午再到大同分局,所以並未以毒駕致死罪嫌追訴。

士林地院審理期間,廖女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廖女曾因施毒被觀察、勒戒,2022年12月才執行完畢出所,3年內再犯;另審酌廖女在兩案中自首、經濟狀況與需扶養母親等情,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另依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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