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結婚爆偷吃!人妻坦白外遇遭夫半夜逼認錯 訴請離婚法官判准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10.12 17:2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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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人妻訴請離婚,法官判准。(圖/TVBS資料照)

台中人妻訴請離婚,法官判准。(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人妻指控,她向丈夫坦白曾與夫妻共同認識的男性友人發生親吻等親密接觸,丈夫竟醋意大發長達半年全天候跟監,常夜間把她叫醒辱罵到凌晨;恫嚇「去把他殺了,然後再跳樓輕生」,並自摑臉頰、頭撞桌子等自殘手段情緒勒索,她已不堪其擾訴請離婚。台中地院近日審結,認定丈夫疑心並非沒有原因,但未理性處理,雙方婚姻破裂各有歸責之處,判准離婚,仍可上訴。

這對夫妻是彼此的初戀,2011年1月間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判決書指出,人妻在2024年間向丈夫坦白,曾與有世交、兩夫妻共同認識的賴姓男子外出約會,發生親吻等親密接觸。

妻控:跟監、恫嚇及精神虐待 不堪其擾

人妻指控,事後,丈夫長達半年幾乎每天24小時跟監她,無端辱罵、問話及咆哮等;半夜叫醒她要求承認錯誤、道歉,常到凌晨3時、4時許才消停。她無法忍受,而在同年8月間及2025年2月間2度回娘家住,雙方分居已10個月。

人妻控訴,丈夫多次精神虐待,2024年12月間恫嚇「我去把他殺了,然後再跳樓自殺」,還曾頭撞桌、自摑臉或衝到頂樓要跳下去等行為;此外,丈夫不斷傳訊騷擾要求她回家,對她的不法精神侵害已達難以忍受、不堪共同居住程度,婚姻已出現重大破綻並無回復可能,訴請離婚。

人夫辯:受重大打擊 不能認定惡意侵害

人夫抗辯指出,老婆出軌對他精神受到重大打擊,曾找三方對質,賴男當場下跪道歉,坦承與他老婆有親密接觸,他並提出夫妻的Line對話及對質相關錄音光碟為證。

人夫說,事後,他出現失眠等身心不適症狀,接受精神科診療與協助,就算有言語表達及情緒反應較激烈的情形,也是因婚姻遭受衝擊下的自然反應,不能認定為無端騷擾、惡意侵害;他仍嘗試釐清、修復雙方互信,想要挽回婚姻。

法官認定夫妻均有歸責之處 辦准離婚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丈夫懷疑老婆雖非無據,但仍應理性解決,難以合理化過激言行,事後,想挽回也無法改變既成事實,認定雙方婚姻發生破裂的原因夫妻均有歸責之處,不必比較「有責程度」,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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