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2天產子!新竹人妻偷吃小王 綠帽夫崩潰提告

綠帽夫怒告前妻和小王。(圖/AI 生成)
新竹一名人夫與妻子小美(化名)於2018年結婚,並在今年3月正式協議離婚,不料小美早在婚姻存續期間便離家與小王同居,甚至在與丈夫離婚僅12天後就生下一名男嬰。雖然小孩辦理出生登記時,父親欄仍登記在前夫的名字,後續DNA親子血緣鑑定,確認該名男嬰確實是小王的骨肉。人夫得知真相後大受打擊,認為婚姻遭到嚴重破壞,憤而將前妻與小王告上法院,並連帶求償100萬元。
辯稱前夫債務纏身才分居
全案審理時,小美辯稱自己是因為擔任前夫的債務保證人,前夫名下無財產導致她的工作薪資遭到債權人強制執行,且前夫也未負擔子女扶養費。她為了躲避債主討債才離家,兩人自去年2月起便分居並持續談離婚,早已沒有夫妻情分,認為前夫索討精神賠償與事實不符;而小王則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做抗辯。
法官審理後認為,縱使小美主張夫妻感情破裂屬實,但在雙方尚未正式離婚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雙方仍負有維持忠實的義務。小美與小王同居生子的行為,加深婚姻裂痕且造成無法修補困境,已構成侵害配偶權。
新竹地院判賠40萬元
法官審酌人夫原先自行創業開樂器公司、年收入約100萬元,目前則幫父親做事、月薪約3萬元;小美年所得約39萬元,小王則約54萬元,考量兩人不僅外遇同居更產下一子,對丈夫造成的精神打擊甚鉅。新竹地院最終判決,人妻與小王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