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殺手廖國豪想戒護外出考統測 受阻告彰監「法官嘉許仍敗訴」

「少年殺手」廖國豪。(圖/TVBS資料照)
有「少年殺手」之稱的廖國豪於2010年17歲時槍殺角頭翁奇楠,被判刑30年,他在監期間已取得空中大學學位,前年底向彰化監獄申請「戒護外出」要參加四技二專統測,遭駁回,而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雖嘉許他積極向上、努力進修,但因還有15年多刑期,復歸社會並非急迫,彰監處分並無違誤而予以駁回,可上訴。
「少年殺手」申請戒護外出考試 彰化監獄駁回
廖國豪因涉犯殺人等罪被判刑30年,自2011年12月8日起服刑,他為了參加114學年度統測,在2024年12月26日向彰化監獄申請戒護外出參加考試,彰化監獄審酌廖男刑期還有15年多,沒有復歸社會的急迫性,在2025年1月3日駁回申請,廖男再提申訴仍遭駁回,因而提起行政訴訟。
廖男主張遭差別待遇 提起行政訴訟
廖男表示,他出獄後希望從事資訊工程相關工作,為取得專門職業技術執業資格,自112學年度起,每年都申請戒護外出參加統測,但2023年、2024年都被駁回,指控彰監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2號、第626號解釋人民有參加考試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權利及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的權利。
廖男主張,監獄行政的目的在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培養適應社會能力,受刑人在監獄中苦讀、經戒護外出參加考試並通過測試者並非少數,每每譽為佳話。彰監在2023、2024年間也有准許其他受刑人請求戒護外出參加考試,唯獨他連續3年都被彰監駁回,明顯有差別待遇。
彰化監獄:不具復歸社會急迫性
彰化監獄抗辯稱,曾遴選廖男參加2022年、2023年四技二專統測,經報請矯正署核示,因他殘刑過長,不具復歸社會急迫性為由駁回,後來未再遴選他,因而廖男需自行依規定申請。
彰監說,廖未事先申請、具體載明外出規畫,就先行報名2025年統測,不符規定,且廖男殘刑長、已取得學士學位,不能因其他人申請獲准,就認為自己也應被准許;被駁回就說是差別待遇。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原處分無違誤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查,廖國豪向彰監提出參加統測申請,卻沒載明外出時間、聯絡人及處遇關聯性等資料,且2025學年度統測報名期限至2024年12月18日,廖在同年12月26日才提出申請,彰監評估已逾報名期限、殘刑仍有15年多,無復歸急迫性而不同意,難認有裁量逾越或濫用,而判處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