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50元問「可以摸胸嗎」!女童拒絕仍硬來 新北噁男重判

新北噁男襲胸國小女童,遭判刑4年。(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因涉及多件猥褻案件遭判刑,才剛出獄4個月,不料今年4月在自家大樓電梯,遇到準備回家的國小五年級女童,竟伸狼爪摸女童的頭,隨後掏出1枚50元硬幣遞給女童,噁問:「可不可以摸妳胸部?」,女童當下立刻回答「不行」,不料劉男竟直接強摸女童胸部,直到女童用力拍開逃離,劉男才罷手。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其前科累累,才剛服刑完又再犯,依《刑法》強制猥褻罪重判4年,可上訴。
辯「有先問不算惡劣」想減刑
劉男被起訴後在法庭上辯稱,自己只是「突然伸手碰一下」,應該只算《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他甚至還大言不慚地主張,自己事前「有先開口詢問」,跟完全不問就直接下手的人相比,主觀惡性並不高。
法官不採信其辯詞,明確指出性騷擾通常是指讓人來不及反應的突襲觸摸,但本案女童已經非常清楚表達「不可以」,劉男卻硬要觸摸,已經嚴重侵犯女童的性自主權,確實屬於強制猥褻。
專挑未成年多次被抓
法官查出劉男早在2008年、2015年及2020年間,就曾多次因為對未成年人猥褻、性交等案件被判刑,去年12月底才剛服完刑出獄,不料才過不到4個月又再次對小女孩伸出魔爪。法官認為他屢教不改、對刑罰反應薄弱,加上至今沒有跟女童達成和解或賠償,最後依法以累犯加重,重判劉男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