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被控招待副典獄長換特權 王令麟獄政弊案2人改判無罪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10.01 09: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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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監副典獄長蘇清俊。(圖/TVBS資料畫面)

前北監副典獄長蘇清俊。(圖/TVBS資料畫面)

獄政系統2014年爆發貪污案,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力霸東森掏空案入獄,涉嫌行賄時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包庇、放水給王令麟特權或方便。一審重判蘇清俊16年、王令麟判2年2月,上訴二審後纏訟7年,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全部改判無罪。可上訴。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資料圖/潘千詩攝)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資料圖/潘千詩攝)

檢方調查,蘇清俊在台北監獄服務時,涉嫌收受王令麟貼身女特助胡曉菁給的好處,包括招待他入住住溫泉酒店的總統套房,還收下水果、干貝醬、茶葉等年節禮品,好讓王令麟在獄中繼續打點公司事務等特權或方便,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嫌。

原本一審蘇清俊被判刑16年、王令麟判2年2月,如今二審高等法院宣判,全案大逆轉,2人皆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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