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女賣房獲利1800萬拒繳稅!資金藏夫帳戶 怕被管收秒掏錢

宜蘭分屬將江女拘提到案。(圖/Facebook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宜蘭一名45歲江姓女子去年出售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房產,獲利高達1,800萬元,依法應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未料江女卻遲遲未繳,甚至將賣房所得全數轉匯至丈夫帳戶聲稱用於「投資股票」。全案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執行,稅金連同罰鍰累計高達341萬餘元。因江女屢傳不到且有隱匿財產之虞,執行官向法院聲請管收,直到緊要關頭江女才急忙籌出40萬元並提供擔保。

明有餘款可繳納稅金 卻稱投資需資金周轉
宜蘭分署調查,江女於今年4月委託丈夫到場說明時坦承,賣房所得在扣除房貸及必要費用後,仍有500多萬元可運用,明明具備一次繳清欠稅的資力,卻以「股票投資需要資金運轉」為由拒不繳清,僅承諾辦理分期清償。未料才繳納幾期,江女自今年8月起便無預警失約,停止按月繳納,尚積欠高達243萬餘元稅款。
多次傳喚均未到場 執行官向法院申請拘提獲准
此後,宜蘭分署多次依法傳喚江女本人到場說明財務狀況,江女卻屢傳不到、置之不理。執行官隨即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拘提獲准,並囑託士林分署於昨(22)日上午派員前往江女位於新北市的工作地點,將她強制拘提到案。執行官訊問後,認為江女將售屋款項轉入丈夫帳戶投資並非不繳稅的正當理由,且持續消極抗繳,當庭向法院聲請管收。
火速湊出40萬元 並承諾月底繳清欠稅
眼見法院即將裁定裁准管收,江女這才驚覺事態嚴重,火速湊出40萬元繳納,並提供相當擔保,承諾將於今年9月底前將剩餘243萬餘元欠稅全數繳清後獲釋。
宜蘭分署表示,針對有履行能力卻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之義務人,將嚴格執法、絕不寬貸。必要時,並將施以限制出境,甚至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提醒民眾應誠實面對公法債務,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