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斷氣後1小時「轉走690萬」 妻遭追繳922萬遺產稅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9.22 21:4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22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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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北部一名男子過世後留有豐厚遺產,妻子在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時,一口氣拿出37筆、總金額高達9984萬元的資金往來紀錄,主張丈夫生前欠她近1億元,希望能將這筆「未償債務」全數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以達免稅目的。未料國稅局嚴密調閱銀行帳戶細節後發現,其中一筆約690萬元的款項,竟然是在丈夫被宣告死亡後的1小時13分鐘內,才從死者帳戶急忙轉出至妻子帳戶,當場打臉妻子的主張,最終該名妻子被要求補繳992遺產稅。

國稅局調查認定,夫妻間高達上億元的巨額資金往來,可能包含生活費、贈與、代墊或共同理財等多種性質,絕非妻子單方面拿出一串匯款數字或欠條就能算數,缺乏明確的借貸約定與償還必要性。最終國稅局僅僅認列約1862萬元的未償債務,經重新核定該筆遺產淨額約為7814萬元,要求該名妻子必須依法補繳高達992萬元的遺產稅,避稅不成反遭重罰。

律師點出節稅踩5大地雷 恐觸偽造文書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黃亦揚分析,該名妻子避稅踩了5大地雷:包括誤以為有金流就能認定借款、臨終前補簽借據極易被識破、以及近親借款門檻極高需審查原因用途等。黃亦揚提醒,人一旦過世,帳戶內資金即屬全體繼承人的遺產,即便自稱是債權人,若未經正式繼承程序或全體繼承人同意,擅自提款或轉帳,除了衍生繼承權爭議,更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等刑事罪責。

降低遺產稅善用夫妻贈與 律師建議提早規劃

黃亦揚律師建議,民眾若想合法降低遺產稅負擔,與其鋌而走險「創造債務」,不如善用「夫妻間贈與」優惠。依法夫妻之間互相贈與現金或不動產全額免免繳贈與稅,且不佔用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亦享有土地增值稅優惠。不過律師也提醒,立法院已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過世前2年內的贈與會被追計算入遺產稅,因此務必提早規劃分配,才能合法達到節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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