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翻拍製程機密!台積電工程師下場慘 終身禁入半導體業

  • 記者張貴翔
  • 發佈時間:2026.09.16 15:5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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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前工程師離職前竊取機密遭判刑。(圖/AI 生成)

台積電前工程師離職前竊取機密遭判刑。(圖/AI 生成)

新竹台積電一名資深工程師,在2024年底利用公務電腦遠端連線至公司伺服器,瀏覽並以手機翻拍機密資料,事後遭台積電內部稽核發現並提告。法院審理後,他坦承犯行,考量其認罪、無前科,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受保護管束,且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等規定,全案定讞。

工程師離職前偷拍機密 判緩刑禁再涉半導體競業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2019年開始在台積電擔任資深工程師,負責功率IC專案製程開發,簽署聘僱合約並承諾保密,且定期接受技術資訊存取規範訓練。2024年底李男因計畫離職,竟然利用公務電腦遠端連線至公司伺服器,瀏覽BCD製程技術訓練教材圖形著作及營業秘密檔案,並用手機翻拍,3天後提出離職申請,台積電式後內部稽核發現異常提告。

而李男在偵審過程中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李男違反《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及《刑法》背信罪,最終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逾越授權範圍重製營業秘密罪論處,裁定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須支付公庫30萬元,接受保護管束。

法院另規定,李男不得任職半導體晶圓製造、封裝、測試相關業者,不得從事與台積電競爭之業務或引誘員工,也不得洩漏營業秘密。李男須主動向台積電法務長書面說明任職公司與職務,若違反上述規定且情節重大,檢察官可聲請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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