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同幼兒園單親媽!嘉義人夫謊稱單身 正宮怒告結局曝光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9.13 13:4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3 13:49
嘉義人夫出軌同幼兒園家長,更像對方謊稱自己單身。(圖/AI 生成)

嘉義人夫出軌同幼兒園家長,更像對方謊稱自己單身。(圖/AI 生成)

嘉義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育有2名子女,但妻子卻意外發現丈夫出軌使用交友軟體,甚至還拍下性愛影片,而對方還是一名單親媽媽,子女還與自家孩子就讀同間幼兒園,認為小三明明清楚丈夫有家室,還故意破壞婚姻關係,妻子氣得向丈夫與小三提告連帶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嘉義地院審理後判決丈夫須賠償30萬元,小三則因證據不足獲判免賠。

外遇同幼兒園家長 嘉義地院判人夫賠償30萬元

面對正宮指控,小三出庭時大聲喊冤,表示自己與男方是在交友軟體「探探」上認識,發生性關係前曾主動詢問其婚姻狀況,男方明確表示自己「單身且已離婚」,甚至還傳送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圖片給她看。

男方在法院受訊時亦親口坦承,確實曾向小三謊稱單身,並直言「如果她知道我結婚,應該就不會跟我發生性行為」,證實小三本身也是遭到欺騙的受害者。

法院審理時指出,正宮無法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小三曾參加幼兒園活動或見過正宮本人,且現今社會離婚與單親家庭相當普遍,不能僅憑對方「有孩子」或「孩子念同一所幼兒園」,就直接推論小三知悉男方婚姻狀況。法官考量小三身為單親母親,且在男方刻意隱瞞下實難察覺真相,認定其無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裁定小三不須負擔侵權賠償責任。

至於人夫部分,嘉義地院法官認定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且事後態度惡劣,已嚴重侵害妻子基於配偶關係所享有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法院審酌雙方之工作收入、教育程度、家庭狀況以及侵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後,判決人夫應賠償妻子30萬元精神慰撫金較為適當。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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