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中又遭起訴!民雄前鄉代會主席又涉公墓光電案 索賄200萬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9.10 12: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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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民雄鄉前鄉代主席周榮茂。(圖/翻攝自臉書「民雄鄉公所」)
嘉義縣民雄鄉民代表會前主席周榮茂,過去因涉詐領公款及賄選案遭判刑,目前正在明德外役監服刑中。嘉義地檢署接獲舉報追查,發現周榮茂在擔任第20屆鄉代會主席期間,還涉嫌濫用職權,主導民雄鄉公墓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標租案,並私下串通特定光電業者、量身打造招標規範護航得標,甚至索取200萬元現金賄款。全案經檢方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周榮茂及光電業者等共5人提起公訴。
居中任掮客索高額佣金 鄉代前主席爆公墓光電醜聞
起訴書指出,周榮茂自2018年起利用職權擔任掮客,仲介業者於嘉義地區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並收取佣金。後續周男起意運作釋出民雄鄉內公墓用地,預計以每kWp(峰瓩)2500元向業者索取開發費,初估不法獲利高達4000萬。周男隨後利用監督公所施政機會,促使民雄鄉公所於2020年底及2021年初著手辦理公墓光電標租案,並安排業者與公所承辦人員接觸,訂定有利於特定廠商的投標資格規範。
2022年8月該標案進行甄選時,周榮茂曾向公所主管請託暗示,使合作廠商順利獲選為優勝廠商。後續為籌措2022年九合一選舉競選經費,周榮茂前往業者位於高雄市的公司,以借貸名義預先索取200萬元現金賄款。不料,廠商於等待簽約期間重新精算成本,發現大幅低估管線工程費用,若照原條件簽約將無利可圖,遂於2023年3月放棄加價,致使該公墓光電標租案最終以廢標收場。
事後檢調單位獲報展開追查,查獲關鍵通訊監察譯文、資金傳票及借據等證物。嘉義地檢署偵結後,認定周榮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涉案的4名光電業者則涉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依法將5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周榮茂200萬元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