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顏慧欣懲戒案開庭 楊珍妮不認罪:無中生有、斷章取義
- 記者:潘千詩|攝影:潘建樺
- 發佈時間:2026.09.08 19:2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8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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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珍妮否認霸凌,認為彈劾內容斷章取義、無中生有。(圖/潘建樺攝)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前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因涉嫌職場霸凌,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今(8)日開庭,楊珍妮否認霸凌指控,認為部分證據「無中生有」,法院要求楊珍妮、監察院在2個月內提出「行政監督」和「霸凌」界線資料。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女兒、曾任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代表的顏慧欣今年3月驟逝,監察院調查發現,她生前遭長官楊珍妮阻撓、弱化參與相關業務,且核有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楊珍妮否認職場霸凌
楊女主張,監委只約訪她一次,就被認定六項霸凌,其中幾件是行政院認定不成立的指控,直到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才看到資料,但許多關係人陳述與事實不符;若她有做錯之處,願意接受處罰,但沒做過的事、沒說過的話,不該依照網路傳言,受到各界的責難跟誣衊。
楊女律師表示,監察院調查報告有許多部份都是不存在的事實,甚至去脈絡化陳述、具體事實不詳以及片面不符事實,相關證據也無法證明移送事實,調查後的事證並不構成違法要件,請求楊女不受懲戒處份。
監察院代表主張,除顏慧欣外,楊女還涉嫌職場霸凌其他人,包含言語不當對待,這部分行政院調查報告應有記載,但受害者皆被隱匿,監察院也看不到被害人的資料。
法院要求釐清監督與霸凌界線
懲戒法院聽取監察院、楊珍妮的主要說法後,法官黃國忠要求楊女與監察院要在2個月內提出行政監督與霸凌界線應畫在何處資料,諭知候核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