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百萬積蓄開賓士去KTV!男稱沒錢賠 遭法官打臉改重判1年6月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9.06 17:0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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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6 17:03
台中賓士男闖空門贓款百萬先上酒店揮霍,二審判刑1年6月。(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黃姓男子今年3月駕駛賓士車至彰化闖空門,持木棍潛入偷竊現金與金飾,造成被害人損失逾百萬,一審依加重竊盜罪判刑1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發現黃男行竊當晚,即拿贓款到KTV尋歡作樂,落網時明明有足夠資金賠償,卻由家人將存款領空,毫無賠償誠意,認為原審量刑並未考量揮霍態度,撤銷原判,改判徒刑1年6月,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黃男今年3月13日下午2時許,駕駛賓士車至彰化縣秀水鄉1處民宅附近,向鄰居探詢確認該民宅無人在家,以剪刀破門未果,再持木棍破壞紗窗潛入大門,竊取金項鍊、戒指及紅包現金等物後,開車逃逸。
警方循線逮捕黃男送辦,檢方依攜帶凶器竊盜罪起訴。一審以黃男落網後坦承犯行,判刑1年。
被害人痛斥:30年積蓄遭賊揮霍
黃男不服上訴,主張已將所竊金飾變賣還債,希望能變賣賓士轎車賠償被害人,請求輕判。檢方也上訴主張,黃男是預謀犯案,有資金賠償被害人損失,卻未與被害人和解,認為一審量刑過輕。被害人則當庭痛斥黃男說謊,指控被偷走的金飾至少有6兩,若以目前市價估算,他損失至少逾百萬,黃男竟偷她存30年之久的積蓄,去揮霍逍遙。
法官認定無賠償誠意 改判1年6月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黃男行竊當晚即到KTV尋歡作樂,且落網時,擁充足資金,事後卻由家人將存款提領一空,認定黃男毫無賠償誠意,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