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狼師教拉筋要求「師生戀」遭拒!逼牆角舌吻13歲女學生下場曝
- 記者:張貴翔
- 發佈時間:2026.08.26 17:1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6 17:15
- 記者:張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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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6 17:15
新北某國中老師強吻13歲女學生遭判4年徒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某國中陳姓表演藝術老師,於2025年6月在學校表演藝術教室,因對13歲女學生產生不當情感,假藉「教拉筋」之名將學生帶入教室,詢問能否接受師生戀,遭拒後將其逼至牆角,並強行舌吻。女學生事後向同學及輔導老師求助,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男被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師生戀遭拒 強吻13歲女學生
判決指出,2025年6月某日中午,陳男以「教拉筋」為由,將13歲女學生帶至表演藝術教室。過程中,他一邊教拉筋,一邊詢問女學生是否能接受師生戀,女學生明確表示「不行」。陳男隨後伸手觸碰女學生手背,女學生當下感到害怕,並試圖離開教室。
女學生欲離開時,陳男勾住她的肩膀,說:「我跟妳沒有緣分。」並詢問是否可以擁抱。女學生回應「好」後,兩人面對面擁抱。陳男接著逐步逼近,將女學生推至牆角,突然低頭以舌頭親吻她,舌吻過程約10秒,之後要求女學生不得告訴他人。
女學生表示,因當下受到驚嚇而未能反抗,並在離開教室後立刻哭泣,並向2名同學傾訴。約2週後,學校舉辦自我保護輔導講座,女學生在同學鼓勵下,決定向輔導老師報告並報案。陳男則於審理時辯稱:「我沒有違反她的意願,是她主動伸舌頭,雙方親吻前有相互靠近。」
新北地方法院審酌所有事證後,認為女學生雖未反抗,但明確拒絕陳男追求,並因驚嚇而僵住,並非同意親吻。法官依刑度6月以上5年以下的對未滿14歲女子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4年徒刑,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