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軍火王與警對峙狂轟子彈「差幾公分就中槍」 二審豪掏錢換減刑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8.26 16: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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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6 16:40
吳姓男子在萬丹鄉新鐘路的住處槍砲。(圖/TVBS)
屏東一名在假釋期間的吳姓男子,在萬丹鄉新鐘路的住處囤積大量的子彈跟槍,驚人火力堪稱「小型軍火庫」。前年6月中旬警方前往該處民宅攻堅查緝槍毒,怎料吳男不配合開門,對峙朝外連開3槍,差點擊中現場員警。警匪對峙2個小時後出面投案。一審吳男重判近20年,到了二審,他豪爽掏出27萬元與3名警員和解獲減刑,殺人未遂罪部分由原本的9年10月下修改判為8年,持有槍械部分則維持原判9年2月。
拒不開門還隔空狙擊!屏東「萬丹軍火庫」朝警連轟3槍
2023年6月19日屏東縣警方到萬丹鄉新鐘路某民宅搜索一起毒品案,沒想到屋內的吳姓男子拒捕,還凶狠的連開3槍反擊,其中2槍貫穿鐵門,驚險的是,差幾公分就擊中員警。幸好警方即時閃避未釀成傷亡,隨後將其逮捕歸案,並依殺人未遂、槍砲及毒品等罪嫌移送起訴。
案經審理,一審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家有妻兒,將警方誤認為「仇家上門」緊張而誤觸扳機。不過法官認為,吳男藏匿大批軍火,甚至在大門發動槍戰,完全是將同住孩童推向險境、無視兒童安全,因此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等罪重判其近20年刑期。

二審大徹大悟「掏27萬和解」換減刑
案件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後,態度強硬的吳男態度出現大轉彎,不僅當庭全盤認罪,還拿出新台幣27萬元現金,分別以8萬元、7萬元與12萬元,與受驚嚇的3名執勤警員達成調解並全數給付完畢。
二審合議庭審酌,吳男雖未在案發第一時間認罪,但在二審期間已坦承犯行並賠償被害警員,顯有悔悟之心,因此將殺人未遂罪部分,由原本的9年10月下修改判為8年;至於持有大批槍械部分,因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仍維持原判9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