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姐留下1.6億元保單 她苦吞2千萬稅遺產卻一毛領不到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8.19 20: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9 20:57
亡姐留1.6億元保單,法定繼承人繳稅卻領不到遺產。(示意圖/TVBS資料照)

亡姐留1.6億元保單,法定繼承人繳稅卻領不到遺產。(示意圖/TVBS資料照)

繳了2000多萬遺產稅,遺產卻一毛拿不到!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近日分享這起讓當事人苦不堪言的離奇案例,洪姓女子的胞姊生前密集投保94張保單,總價值超過1.6億元,並指定受益人是1間禪寺。洪姐病逝後,洪女為遺產法定繼承人,沒拿到遺產就算了,甚至還接到國稅局遺產稅單高達2180萬元。

密集投保被視為資產配置

廖嘉紅分析指出,洪姐生前擔任某間禪寺的住持,她病逝前7年密集的投保94筆保單,總價值高達1.6億元,而保單受益人是該家禪寺;洪姐過世後,洪女成為她的法定繼承人。國稅局認定,這些保單是「密集投保,偏向資產配置」的避稅行為,依「實質課稅」原則,將1.6億元納入遺產課稅,對洪女開出2180萬元的遺產稅單。

洪女認為,保單被國稅局列入遺產,她只要繳清遺產稅,就能領到保險金。但她取得完稅證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竟被拒絕,保險公司認定她並非保單受益人。

繳遺產稅 卻拿不到遺產

繳2千萬元巨額遺產稅,遺產卻一毛錢也拿不到!洪女心有不甘提告,但是法院判決洪女敗訴。法官認定,保險公司僅能依據「契約」給付給指定受益人;至於國稅局徵收的遺產稅,洪女並未在法定期間內對稅單提起訴願。

理財顧問:國稅局、保險公司及法院分屬不同體系

廖嘉紅分析,國稅局看的是「實質資產」;保險公司看的是「契約」;法院看的是「法律關係」,三者完全分屬不同體系,這就是「保險實質課稅」最震撼之處。

針對近年熱議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廖嘉紅說「死亡前2年內生前贈與,應由實際受贈人按比例負擔遺產稅」,即可解決沒拿遺產卻要扛稅的困境;但對於「保險實質課稅」所產生的資產與稅負分離困境,目前法律仍無法解決。廖嘉紅呼籲,民眾做資產傳承規劃時,務必注意保單設計與繼承人規劃的整體連結,避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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