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單身男離世遺產近千萬 「童養媳親妹」為爭產告上法院結果曝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03 11:11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03 11:11
桃園男離世留近千萬遺產,曾為「童養媳」親妹也具繼承資格。(圖/翻攝自台灣桃園地方法院)
桃園一名未婚且無子女的男子阿國(化名)於2023年離世,留下多家銀行存款及悠遊卡儲值金等遺產,總金額約908萬元。因阿國無子且父母也已離世,依《民法》規定,由第三順位的4名兄弟姊妹共同繼承,不過當中卻有一名手足自小就被送去當「童養媳」,遭質疑繼承資格。法院審理後認定,該手足已與收養者之子結婚,因此恢復原生血親關係,判4名手足平分,各拿227萬,全案仍可上訴。
曾為童養媳遭手足質疑繼承權
阿國生前雖曾收養子但已依法終止收養關係,因此在法律上並無第一與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便成第一順位。不料,在釐清繼承人資格的過程中卻出現曲折,其中一名妹妹因幼年時曾被送給他人當作童養媳,導致其他手足對其是否具備原生家庭的繼承資格產生質疑,加上兄弟姐妹遺產分割上無法達成共識,最終只能告上法庭尋求裁判。
法院判四手足平分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參照法務部函釋與司法裁判慣例,童養媳若後續已與收養者之子結婚,原本的收養關係便會消失,並恢復與原生家庭的血親關係。因此,該名手足雖曾為童養媳,但因結婚恢復家庭身分,因此具有亡兄遺產合法繼承權,應繼分為4分之1,判決4名手足每人可分得約22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